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停止活禽交易和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
投稿: xqzxfw    日期: 2017年02月14日    【字体:

为有效阻断禽鸟与人的病原传播,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从2017年2月13日零时开始,颍上县城乡范围内暂时停止活禽交易和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一切活禽交易,暂时关闭全县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花鸟市场禽鸟交易区,具体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畜牧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暂时关闭后的主城区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花鸟市场禽鸟交易区,由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计委、县畜牧局督促市场举办者做好市场的全面清扫、消毒、封闭管理工作。各乡镇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花鸟市场禽鸟交易区清扫、消毒、封闭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禁止外来活禽进入本县,加强交通卡口管理,停止外来活禽进入我县的备案和报验,具体工作由县交运局负责,县公安局、县畜牧局配合。

四、坚决取缔各类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的活禽交易行为,城区的具体工作由县住建局(城管局)负责落实;乡镇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活禽养殖和流通环节监管,对带毒活禽及时处置,阻断带毒活禽流通渠道,防止带毒活禽流入市场,具体工作由县畜牧局负责落实。

六、对家禽养殖场、候鸟栖息地、野生鸟类驯养繁殖场所、动物园、公园等场所等全面开展禽鸟类动物H7N9流感病毒的紧急监测,具体工作由县农委(林业局)、县畜牧局负责落实。

七、暂停主城区信鸽放飞活动,具体工作由县文广新(体)局负责落实。暂停动物园、风景区的观赏禽类、广场鸽的表演和放飞活动,具体工作由县旅游局负责落实。

八、解除措施另行通知。

 

 

颍上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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