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機及流動平板
• 產品保用資料
簽署維修單據前,請詳細閱讀以下保用條款及細則:
1. 經三星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證實為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任何手機及充電器損壞或故障,本公司將於1年保用期內為手機及充電器提供免費維修服務,此保用期由銷售發票日期開始計算。有效銷售發票必須由指定零售商發出或貼有指定經銷商提供之產品型號及序號標籤。
2. 除第12款另有規定外,手機電池享有由銷售發票日期開始計算之1年保用期。
3. 內置免提耳機享有由銷售發票日期開始計算之3個月保用期。
4. 此保用證會在下列情況下不能使用,而本公司會按個別情況作維修報價:
(a) 經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恣意改裝、更換或修理機內之任何部分;或
(b) 由於錯誤操作、錯誤接駁電源、惡意行為、疏忽使用、有液體及污穢物滲入機內、意外事件、天然災害或武力破壞引致任何損壞。
5. 經維修後所更換零件恕不退回。
6. 對於有隱藏故障的手機,在檢查及維修報價後,如用戶要求退回手機,本公司不一定能恢復原有故障狀況(包括但不限於外觀、功能和原有之故障)。
7. 除另有規定外,此保用證只適用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範圍以內購買的產品。香港和澳門保用服務並不互通。
8. 請小心保留此保用證。如需要提供保用服務時,請出示此保用證及銷售發票正本予本公司查閱。
9. 手機內所儲存資料有可能因檢查及/或維修而遺失,用戶需事先將資料自行保存。本公司將不會承擔因提供維修服務而引起的任何間接或相應的損失、利潤的損失及/或資料的損失。
10. 此保用證如經塗改,即屬無效。
11. 本公司保留其獨有及絕對的權利決定於維修產品過程中使用任何經翻修過(並非全新)的部件,並根據事先協議報價向用戶收取相應的部件費用。
12. 保用服務不包括會隨時間自然損耗的消耗性部件,包括但不限於電池,除非該故障是由於原材料或生產工藝上的缺陷而引起。
****指定零售商及經銷商: http://www.samsung.com/hk/retailer-list/
• Samsung原廠港澳行貨智能手機於中國大陸地區保用服務:
由於中港澳三地經貿發展及合作十分緊密,為使Samsung用戶能享受完善的售後服務,現推出原廠港澳行貨智能手機於中國大陸地區保用服務。原廠港澳行貨使用者可在中國大陸地區主要城市的三星授權服務中心,享受1年保用服務,讓穿梭在中港或中澳的Samsung客戶也能夠輕鬆於中國大陸地區享用售後服務。
如需任何諮詢,請致電Samsung客戶服務熱線:
中國大陸地區:+86 400-810-5858
香港: +852 3698-4698
• Samsung原廠港澳行貨智能手機於中國大陸地區服務保用條款及細則
1. 凡在香港或澳門購買Samsung原廠行貨智能手機、 流動平板、智能手錶、智能耳機,除了可享購買地的保用服務外,更可憑指定零售商或經銷商銷售發票正本及保用證明書(客戶存根)於中國大陸指定客戶服務中心享有1年保用服務 (保用期根據銷售發票上的購買日期計算)。此項服務不包括退換機及/或配件(充電器及手機殼)更換事宜,如用戶需要該等服務,請直接向購買地(香港或澳門)客戶服務中心進行諮詢。
2. 香港或澳門Samsung原廠行貨智能手機在中國大陸指定客戶服務中心享受保用服務時,須符合中國大陸地區的Samsung售後服務政策 (詳情請瀏覽:http://www.samsung.com/cn/support/warranty/warrantyinformation1.html)。若根據香港或澳門地區適用的產品保用條款及細則下該Samsung手機的保用期限已過或涉及人為損壞或用戶違反任何有關維修服務或產品保用條款及細則,則該手機不符合中國大陸保用服務範圍,用戶須另行付費維修。 經維修中心更換的所有零件將於完成有關服務之日起享有一個月免費保用服務(只限於同一故障且非人為因素造成)。
3. 香港或澳門Samsung原廠行貨智能手機在中國大陸指定客戶服務中心享受保用服務時,由於與中國大陸所銷售的手機型號不相同,故其維修時間有可能較長。如有任何爭議,三星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最終裁決權,任何人士不得異議。
4. 有關中國大陸手機產品“三包服務規定” (即包修、包換、包退) 並不適用於在香港或澳門購買的Samsung原廠行貨智能手機。
5. 除本保用條款及細則外,現行適用於香港和澳門的產品保用條款及細則均維持不變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6. 本保用條款及細則均以不抵觸或不違反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的法律或法規的原則下實施。如果此保用條款及細則的任何規定或者其一部分不合法或者不能強制執行,該部份條款及細則將及時作廢,任何人士均不得據此向三星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索償及/或追究任何法律責任。
7.【中國大陸地區】不包含香港、澳門及中國臺灣地區。
8. 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倘出現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中國大陸地區指定客戶服務中心詳細地址請參閱 http://www.samsung.com/hk/china_warranty_address/
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
• 條款及細則
1. 保用期內,三星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星」或「本維修中心」)為三星香港市場產品依本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及其他有關產品保用條款及細則提供免費維修。
2. 保用期內,若違反任何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產品均不在保用範圍之內,本維修中心將按故障情況報價或不進行維修。用戶自行維修產品、產品主機或配件入水、人為損壞、未依說明書使用產品及將產品改版均被視為違反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
3. 所有水貨 (即平行進口貨品)、保用期外或任何保用標貼損毀之產品及在違反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除所需之零件費用外,用戶需先付服務費(此費用並不予發還)。正式報價將會由本維修中心叧行致電或以電郵通知作實。所有收費均須以現金或信用咭支付。
4. 產品必須在指定供應零售商及經銷商****購買及用戶必須出示有效銷售發票正本(發票必須清楚顯示購買之店舖的名稱、購買日期、發票編號、產品型號、機身編號 (只適用於手機)、產品價格並蓋上公司印章;手寫發票必須附上機盒內的型號編碼或序號貼紙。) 方可享用產品保用服務。
5. 未能出示有效銷售發票正本之產品只作非保用處理。
6. 經本維修中心維修後的產品將就更換零件提供於完成維修後一個月免費保用服務(只限於同一故障且非人為故障)。
7. 所更換零件恕不退回。
8. 本維修中心不負責保管用戶的所有產品配件(包括但不限於螢幕保護貼、電池、SIM卡及SD卡)。
9. 如因聯絡不到用戶所造成的延誤,本維修中心概不負責,敬請用戶提供有效之聯絡電話或電郵地址。用戶若於提交產品作維修後一星期仍没有接獲通知,請致電本維修中心查詢。
10. 用戶需在本維修中心通知取機日期開始計三個月內取回產品,否則用戶產品如有損壞、遺失等情況,本維修中心概不負責。如用戶六個月內還未取回產品,則本維修中心有權自行處理該產品而不作事前通知及任何賠償。
11. 請妥善保管維修單據,憑單取機,若被他人冒領,本維修中心概不負責。如未能提供該單據,本維修中心有權拒絶退還產品。
12. 對於有隱藏故障的產品在檢查及維修報價後如用戶要求退回產品,本維修中心不一定能恢復原有故障狀況(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外型、功能和最初程度之故障)。
13. 如本維修中心在維修非保用產品期間發現用戶違反任何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 (包括但不限於自行維修、產品主機或配件入水、人為損壞),本維修中心有權取消定額維俢報價,並按故障情況重新報價。
14. 本維修中心有權拒絶發出任何書面或口頭之維修報告或產品損毀情況。
15. 本維修中心的維修服務只適用於硬件。除另有規定外,配件如耳機、接駁電線、雷射光碟等將不包括在維修服務內。
16. 電子產品(包括但不限於手機、相機、MP3機、手提電腦和流動平板)所有內存資料有可能於維修後遺失或刪除。內存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話簿、短訊、多媒體訊息、相片、下載鈴聲、日程表、記事薄。用戶在將產品送修前,請自行及自費(如適用的話)預先製作一份獨立的資料複本,並取消任何保安密碼。用戶同意和明白在維修期間,產品上的所有資料都有可能會被刪除或改動,用戶對此不會異議。對於儲存在產品上的任何資料發生遺失、改動、刪除或無法存取的問題,本維修中心概不負責,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17. 本維修中心不會保證任何產品在維俢後不會出現作業中斷或作業錯誤的問題,也沒有確保任何產品在所有的作業環境下都能得到支援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與所有軟硬體及其將來版本的相容性問題,用戶對此明白並且不會異議。
18. 有限保用並不包括非三星之硬件、軟件及配件。
19. 三星擁有對上述的條款及細則之最終裁決權及解釋權。
20. 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倘出現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21.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上述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請瀏覽三星官方網頁查看最新產品保用資料及其他適用條款: http://www.samsung.com/hk/support/warranty/
****指定供應零售商及經銷商名單: http://www.samsung.com/hk/retailer-list/
收送 寄修服務條款及細則
1. 在本協議中,三星將為客戶提供一次免費
i) 收回; 及
ii) 送還服務(統稱為“寄修服務”)
僅限於三星智能手機(HHP)和 流動平板 (Mobile Tablets) (以下統稱“產品”)在保用期內根據該產品維修服務條款提供產品維修服務。
2. 本”寄修服務”是客戶購買三星“產品”後 (僅適用於香港購買三星原廠行貨智能手機及流動平板) 於保用期内 (購買日期起12個月) 出現產品故障問題,可致電三星客戶服務熱線號碼 3698-4698申請寄修服務。客戶必須首先將購買發票副本(必須是電子打印版本)提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三星熱線服務或與產品一起提供給三星授權服務中心。成功申請後, 三星授權服務中心/受託快遞服務供應商會以短訊通知或致電聯繫客戶有關上門收送安排。根據實際業務情況,將在接下來的一至兩個工作日內安排此寄修服務。
3. 本寄修服務僅適用於i) 在“產品”保用期內的產品維修服務,及 ii) 只適用於香港地區 (但所有禁區以及離島及/或其他偏遠地區如 南丫島 / 大嶼山地區 大澳,梅窩,馬灣 及 愉景灣等地區 除外)。
4. 有關客戶必須向三星提供聯絡人姓名、聯絡電話、收送地址作為上門收送安排及產品的IMEI/SN號碼作為查核產品保用狀況。
5. 本寄修服務僅適用於在香港區三星授權認可之零售商所購買之“產品”,如客戶有任何疑問,請瀏覽網頁 http://www.samsung.com/hk/retailer-list/ 或 可致電三星客戶服務熱線號碼 3698-4698作進一步查詢 。
6. 如果發現任何產品已經超過該產品之保用期 或 是由於人為損壞所引致之故障,三星授權服務中心將會聯繫客戶進行報價維修。
7. 因檢測、維修環節時可能導致儲存的資料丟失,維修前建議客戶需提前自行備份和/或刪除手機、SD卡、SIM卡內資料,同時清除手機開機密碼,三星授權服務中心或快遞服務提供商沒有任何義務和責任對客戶的手機資訊進行備份和保存。如果客戶沒有按照提示提前進行相關的備份和/或刪除,三星將不會對手機、SD卡 或SIM卡中的數據和信息的損壞或丟失負責。
8. 你確認並同意此寄修服務是由三星(和/或其授權服務中心或受託快遞服務供應商)所免費提供並受以下“責任限制”條款的約束。
終止與變更
當法律制定或者修訂、相關部門頒佈有約束力規定、三星營業方向發生調整等情況導致不得不終止與變更本服務時,三星會通過業務公告、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戶。
根據當地國家法律法規變化及業務運營需要,三星有權對本協議不時地修改,並代替原來的協議。使用者可隨時登陸查閱最新協定;使用者有義務不時關注並閱讀最新版的協議及網站公告。如使用者不同意更新後的協議,應立即停止接受本服務;如客戶繼續使用,即視為同意更新後的協議。
責任限制
對於因根據本政策所提供之所有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維修服務、寄修服務等)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利潤或收入損失、締約機會損失、數據損失或任何間接的、結果性、偶然性、特殊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三星將不予負責,無論該等損失或損害是基於違約、侵權或其它理論而提出,即使三星已被告知發生該等損失或損害的可能性。
在任何情況下,三星在本政策下所承擔的責任總額不得超過三星因依據本政策所提供的各項服務而獲得的服務費總額。
其他
在你履行本政策的過程中,應遵守所有適用法律。 如果因違反適用法律和/或侵犯三星和/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則你同意須賠償三星和/或第三方因該等違法或侵權行為所遭受到的損失或損害,並使三星和/或第三方免受損害。
若本協定中部分內容因任何原因被認定無效的,此無效條款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三星有權轉讓在本協議下任何權利或義務。
本協議所有標題僅為方便閱讀所設置,並不影響本服務協定任何部分的含義或解釋。
如果您對本服務和條款有任何疑問或需要與三星聯繫,請客戶服務熱線號碼 3698-4698。
三星擁有對上述條款及細則之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如本中文譯本與英文版本有歧異之處,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海外產品維修(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及穿戴式裝置)
三星為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及穿戴式裝置提供的維修服務僅適用於該產品的購買地。
如果您的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及穿戴式裝置需要維修服務,並有意於該產品購買地以外的國家/地區進行維修(或需要其他的支援服務),您可以聯絡當地的三星授權服務中心,讓產品接受檢查,以確認是否可以進行維修。
· 非三星電子香港有限公司進口及銷售之三星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及穿戴式裝置,香港三星僅向特定型號提供有限的一年保用服務(適用的特定型號可向香港三星授權服務中心查詢)。 該等特定型號產品在其原銷售國家/地區所享有之保用期,不適用於香港三星及其授權服務中心在香港地區所提供之維修或支援服務。
· 零件的供應或相關服務僅於產品的購買地提供等因素或會延長維修時間。
· 保用範圍以外的維修服務或有額外收費。維修費用或因國家/地區而有所不同,並或與產品購買地而異。
· 退貨及退款只能於產品購買地進行。
· 配件(包括電池、充電板及保護殼)的維修服務並不適用於產品購買地以外的國家/地區。
Samsung Care+服務計劃詳情,條款及細則
https://www.samsung.com/hk/offer/samsung-care-plus/